公司罚款,家法哪能大于国法-全球滚动

2023-03-13 17:27:49 来源: 东方资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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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音

“董事长、总经理只需要发现一个电话不接或超一个小时不回复,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;副总经理、董事长助理、总经理助理,只要发现一个电话不接或超过一个小时不回复,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。”据报道,贵阳的吕女士近日到一家初创型公司试岗,发现该公司奖惩制度中有多条罚款规定。比如,上述情况如果换成各部门总监和经理,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00元和500元;当天罚金未到账的双倍罚款;下班后椅子没推回原位还要扣10元……

无法接受罚款制度的吕女士,试岗当天便离开了这家企业。网友调侃说,该公司压根都不用开展什么业务,单靠内部电话罚款,就能成头部企业。其实,这样的制度已经侵犯员工合法权益。即便有员工未接电话,也应该通过提醒、劝诫等方式帮助改进。根据法律规定,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为,其行为主体须是具有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。现行法律压根儿没向用人单位开通员工罚款权限,企业罚款往往得不到法院支持。

不过,类似这家企业给员工罚钱扣钱的情况相当普遍。有明目张胆明码标价罚款的,也有私下处罚不写入规章的;还有更多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扣分的形式,在法律框架内变相对工作结果不尽如人意的员工进行罚款,从而提升全员的工作表现、效率和主动性。

企业的任何“家法”都不能以违反法律为前提。员工要守公司的规矩,前提是公司得守法律的规矩。更重要的是,奖惩规矩必须有理有据、有人情味、让员工信服,如此企业才可能聚拢人才,走得稳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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